时间:2018-12-21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qsr
11月16日上午,广东省法学会与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专家咨询会
为规范和加强广东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2018年9月,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评估中心、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承接课题《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工作。课题组由周贤日教授任组长,汇集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多所大学法学专家。课题组同时向省和各地级市相关部门发出调研函,回收了十余份部门和地方意见;通过线上、线下发出调查问卷,回收了九百多份调查问卷。
11月16日上午,广东省法学会与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了《条例(草案)》专家咨询会。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周贤日主持,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总工会、省法院等部门专家座谈论证。
在通过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行政管理相对人、企业职工的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专家建议稿,并于12月向广东省法学会、省人大法工委提交《条例(草案)》立法说明、《条例(草案)》条文稿及《条例(草案)》注释稿。课题最终成功结项,并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