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4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8月14日,浙江省湖州市举办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研讨会
8月14日,正值第四个“湖州市生态文明日”来临之际,浙江省湖州市人大常委会与湖州市法学会、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浙江省法学会生态文明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研讨会。
会上,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澳门百利宫: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树义,中央党校政法部经济法室主任王伟,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旭勇等9位专家学者,围绕湖州市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实践,总结立法成果,开展理论探讨,提出务实建议,为湖州市生态文明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与会者一致认为,近年来,湖州市立法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扎实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最稳固、最根本的保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刻把握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法治是推进生态建设的根本保障,是落实生态为民的重要依靠,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方式。
会议指出,近年来,湖州市立法工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心,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助推高质量建设美丽湖州取得新成效。下一步,要坚持以立法引领生态文明建设,以监督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以决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为湖州市打造样板地、模范生,助推高质量赶超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领域宽、范围大、要求高,需要政府、社会、人民群众等各方共同参与、合力共为。希望“一府两院”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以法治为抓手,以制度为保障,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全市各级人大要进一步依法履行职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更加注重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建议,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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