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9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6年底,经龙泉市编办批复同意成立市法学会,并确定为群团组织。8月23日,龙泉市召开市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丽水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志斌出席会议并授牌,龙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翁志鸿致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林峰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龙泉市法学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市法学会财务管理制度、理事及常务理事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理事、常务理事和领导班子,翁志鸿同志当选为会长。
陈志斌指出,龙泉市法学会的成立是龙泉法治建设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好事、大喜事,要充分发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立足龙泉、服务龙泉,繁荣法学理论研究,参与社会治理实践,为推动新时期法治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陈志斌强调,做好县级法学会工作,关键要发挥好法学会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把方向、强建设、重人才上下功夫。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要切实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理事会成员要不负众望,做好表率,成为坚强有力的组织堡垒。加强学会管理,抓紧完善落实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三要注重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基层有一支庞大的法治人才队伍,他们实践经验丰富,掌握大量一手资料,但专业理论水平相对薄弱。因此,要建立健全会员联络组织网络,整合人才资源,积极做好会员发展、服务工作,鼓励会员多出成果,多出精品,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翁志鸿强调,市法学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成为凝聚广大法学法律界人士的大家庭,真正把法学会办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发挥好党联系团结法学法律界的桥梁纽带作用。
龙泉市政法部门领导、政法干警代表、法学会会员近200人参加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