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1 来源:长春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 ? ? ? 2016年11月3日, 长春市法学会在铁北监狱组织召开在长监狱负责人座谈会。会议由长春市监所法律顾问团团长、市法学会学术研究部主任余晓竹主持。长春铁北监狱、长春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长春兴业监狱等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 ? ? ? 这次会议是贯彻吉林省法学会、吉林省监狱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监狱系统设立法律服务站的指导意见》的一次工作协调会。出席会议的各监狱领导针对法律服务站成立以来所开展的工作展开了座谈,就如何进一步做好监狱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 ? ? ? 余晓竹主任作了总结发言,他说省法学会和省监狱管理局将省属的八家监狱的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交给长春市法学会是对长春市法学会工作的肯定和信任,感觉到任务艰巨、使命光荣,长春市委政法委主管领导强调要将这项工作抓出特色,长春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初国强同志亲自组织协调11名法律法学专家组建了长春市监所法律顾问团,对此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撑,长春市监所法律顾问团将依托各监狱党委的支持和同志们同心同德抓好监所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在做好常规动作的同时要抓出特色的自选动作,继续保持长春市法学会创造的将心理咨询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特色,以达到长期有效的为干警和服刑人员提供服务的目的。
? ? ? ? 余晓竹主任强调:
? ? ? ? 一、成立监狱法律服务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监的重要举措;也是法律工作者服务法律实践的有效途径;更是维护服刑人员切身利益的需要。每个服刑人员背后都有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庭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因此,成立法律服务站,通过法律服务和法治教育,不仅可以提高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提升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同时还可以切实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社会和谐,推进监狱工作长治久安。
? ? ? ? 二、要按吉狱发【2016】80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监狱要按照规定为法律服务站的配备办公场所,长春市法学会协调长春市监所法律顾问团为各法律服务站配齐专业法律法学人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并将积极协调省、市法学会在办公经费、律师专家、政策制度等方面给予支持。
? ? ? ? 三、要建立监狱法律服务常态工作机制。一是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与诉求,实行精准服务;二是有计划、分类分批对民警进行法律培训,提高监狱民警执法水平;三是要对服刑人员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比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答疑;四是开展特色帮教活动。包括入监教育、出监教育以及心理矫治等等。
? ? ? ? 四、要建立经费使用相关制度。要将经费落实以保证法律服务站工作正常运行,各监狱的法律服务站的各项支出应做到开支合理,运用合法,项目合规。
? ? ? ? 五、要建立法律服务联动机制。长春市监所法律服务团和社会志愿者是两支可以依靠的队伍,监狱在遇到的法律服务问题,可以随时根据需要组织法律专家“会诊”、“巡诊”或“网诊”,为各监狱现场解决一些法律问题,真正把法律服务做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