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13 来源:宁波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宁波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决定,结合宁波法治建设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法学法律人才“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前期深入调研论证,宁波市法学会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法学法律人才库人选推荐工作,由此,宁波市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正式启动。
??????? 一、明确指导思想
??????? 人才库建设的指导思想: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宗旨,以发现、培养、选拔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努力为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创造条件为指导,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法学研究人才结构和现状,培养和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学术造诣深厚的法学法律人才队伍,使法学理论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实践,推动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 二、明确主要任务
??????? 为真正发挥智库作用,充分发挥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智慧,更好地服务工作大局、服务基层群众,结合宁波实际,明确了人才库的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二是参与我市地方法规、规章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和评估等工作。三是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四是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法理支撑和法治保障。五是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六是形成发现、培养、使用法学法律人才的管理机制。
??????? 三、设定入库基本条件
??????? 为充分挖掘整合资源,打造高水平智库,在认真分析目前初步了解掌握的我市人才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入库的基本条件:申请入选法学法律人才库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受年龄和单位性质的限制。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学风严谨,品行端正,热心法学研究事业,愿意积极参加市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是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市级实务部门原则上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县(市)区实务部门原则上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其他部门和单位人员,需从事法学法律工作8年以上。三是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研究能力,工作成绩较显著,研究成绩较突出,并在其工作领域或系统内得到广泛认可。
??????? 四、制定规范的入库程序
??????? 本次人才库建设坚持透明、规范的原则,力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公正,真正把高素质的人才吸纳入库。入库程序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推荐。推荐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入选条件,兼顾不同专业和研究方向,推(自)荐法学法律人才库人选,如实、准确填写《宁波市法学法律人才库人选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第二,审查。由市法学会研究部对所有推(自)荐人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筛,提出入库人选建议名单,由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审定,并在平安宁波网上公示。第三,入库。公示结束后,由市法学会研究决定,收录入库,并向入库人员颁发证书,同时发函告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