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5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 ?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7月15日召开的“自治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推进会”精神,塔城市委政法委与市相关单位共同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塔城市法学会筹备工作小组,讨论研究塔城市法学会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经费来源、工作原则等各项事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分步骤工作措施。经过不懈努力,近日塔城市编办正式批复《关于成立塔城市法学会的报告》,明确塔城市法学会为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由市委政法委代管,核定事业编制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塔城市法学会计划于9月底之前召开塔城市第一届会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