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08 来源:黑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6年,抚远市法学会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精心安排,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组织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开展好一次集中宣传。5月21日,市法学会联合综治办、维稳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26个单位,在大大世贸中心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意识。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图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水杯500个、学生学习用品200套,群众反响非常好。
二是组织好一项教育活动。市法学会组织法学会员、青年普法志愿者,联合公安局、交通局、教体局、文广新局等单位组成义务宣传队,开展“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宣传教育活动。此项活动自5月10日开始,到年底结束。活动期间,市法学会组织会员和青年普法志愿者定期到城市主要街道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并向行人宣传交通法,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养成文明交通习惯。
三是发挥好网络平台作用。市法学会利用各部门网络平台,设置法律服务专栏,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解读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关注而又疑惑的一些法律问题。同时,利用《平安抚远网》向社会公开群众热议案件的处理情况,通过多方位、多角度的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助力“法治抚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