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31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青春不留悔 成长法护航
——喀什地区开展未检工作30周年法治宣传活动
按照喀什地区法学会2016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部署,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迎来了30周年之际,2016年5月,喀什检察分院青年普法志愿者在喀什地区第二中学会议室,组织开展了以“青春不留悔 成长法护航”为主题的全国未检工作3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近600余名师生参加了宣讲活动。
喀什地区检察机关先后多次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此次活动以法治讲堂的形式,向广大中小学生全面介绍了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喀什地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历程以及针对当前社会多发、频发的校园暴力犯罪、校园欺凌事件等典型案例进行专题讲座,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应引以为戒,要增法治观念,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此次宣讲活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宣讲员还向学生们讲到国家对未成年人秉持“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以及在未检工作中,逐步确立了8项工作制度,即捕诉监防一体化、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非羁押风险评估制度、分案起诉制度、犯罪档案封存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社会帮教制度。让在座的学生和教师切实感受到国家对青少年的关心和照顾。
宣讲活动还增加了与学生互动环节,学生代表上台发言,针对近期社会出现的一些校园犯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宣讲员又用法律知识深入浅出的进行分析,让在座的每一名学生都能听懂、听明白。在答疑解惑环节,宣讲员认真回答了学生们的问题,对相关法律做了详尽的解释,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宣讲活动结束后,学生和老师都表示,此次宣讲活动非常有意义,同学们不仅学习了法律知识,而且还提高了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教育好青少年,不仅是教师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喀什地区将继续做好未检案件的办理,抓好未成年人法律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成长,让青春不留悔,成长法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