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27 来源:海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elite
5月25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法学会依法成立。海南省法学会会长肖若海,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黄德珍,乐东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覃超,乐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吴淑天等出席成立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乐东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68名成员,乐东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覃超当选为乐东县法学会会长。
肖若海强调,乐东县法学会的成立,是深化平安建设、促进依法治县、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法学会理事、会员要充分利用发挥法学会职能,努力做到有为争取有位,众志成城一心为乐东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律保障。
肖若海要求乐东县法学会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一,努力开创乐东县法学会建设新局面。充分利用好乐东发展的优势,积极发挥基层法学会职能作用,解决基层基础薄弱问题,配合好县委政法委和司法部门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保护好乐东县优美的环境,在乐东县精准脱贫、经济建设大局等方面要主动作为,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做到有人才支撑、有机制保障、有成果转化。二,强化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素质。充分利用专业法律知识宣传党的大政方针,组织有权威、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进行解读,通过常态举办论坛、研讨会、会员沙龙进行思想沟通,充分认识自身在新时期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服务大局奉献智慧,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应当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积极以法学理论积极建言献策,发挥法治决策咨询的重要作用,通过多形式系列法学活动,形成法学研究、交流的常态化,进一步增强法学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重点突出在服务乐东社会经济文化方面,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