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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6-04-01   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6年省法学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百利宫娱乐场: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五大发展理念”要求,紧紧围绕澳门百利宫:和省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团结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新思路,努力谋求新发展,为推进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活跃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

  1、落实依法治省任务分工。根据闽委办[2015]41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举措分工,推荐专家学者参与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参与第三方立法评估、立法协商,参与建立法治人才库。

  2、抓好重点课题研究。加强澳门百利宫:部级重点委托课题“自贸区建设法治保障问题研究”的实施管理,督促课题组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继续与省社科规划办合作实施2016年度法学专项课题,组织实施2016年度省法学会课题项目,完成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法学专项课题和省法学会年度课题的结项工作。

  3、举办学术研讨活动。指导直属研究会举办学术年会,组织专题研讨,提出对策建议。与两岸四地有关法学法律机构联合举办第十四届“海峡法学论坛”。征集推荐优秀论文参加澳门百利宫:主办的“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4、拓展区域法学交流。与有关省市区法学会联合举办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组织人员参加澳门百利宫:主办的以“一带一路”建设为主题的区域合作法律论坛和交流活动。组织、指导有关直属研究会参加“闽粤宪法学年会”、“闽粤浙桂法理学年会”、“闽粤浙鲁社会法学年会”等研讨交流活动,承办“闽皖苏经济法学年会”。

  5、推进成果转化。加强对区域论坛、学术年会和结项课题成果的梳理提炼,编发“研究信息特刊”、“课题成果简报”,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和报送。

  6、开展优秀人才和成果评选活动。组织开展第三届“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评选活动。推荐优秀法学人才参加澳门百利宫:组织的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推荐优秀成果参加澳门百利宫:组织的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

  二、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7、组织开展“法治福建论坛”系列活动。与《福建法治报》报社联合组织“法治福建专家访谈”、“我为法治福建献一策”金点子征集暨评选颁奖、“法治福建高峰论坛”等系列活动,编辑出版论坛专集,加强活动成果总结梳理与报送,推动法治实践。

  8、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根据全国“双百”组委会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双百”组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年度活动方案,继续推动“双百”进入省、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覆盖常态化,力争向有关机关、院校和县(市、区)延伸,提升“双百”法治宣传活动品牌效应。积极参与澳门百利宫:组织的“双百”活动十周年纪念活动。督导设区市法学会全面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9、加大宣传信息工作力度。提高《福建法学》办刊质量,办好省法学会网站。加强与《民主与法制时报》、《福建法治报》等媒体的合作,建立全省法学会系统新闻宣传骨干队伍,适时组织业务培训。

  10、探索建立网格化法律服务模式。以设区市网格化平台为依托,将法律诊所、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基层法律服务力量纳入市、县网格化管理,推动建立网上网下互补互动的网格化法律服务模式。按照“试点先行、观摩交流、推广普及”的步骤,重点指导莆田、漳州、三明、南平、宁德开展试点先行,下半年总结经验、组织观摩,视情向全省推广。

  三、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11、加强基层法学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意见》(闽委政[2015]80号),重点督导解决少数设区市法学会编制人员不落实、专职副会长不专职、工作运转不正常、研究活动不活跃等问题;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推动未成立法学会的33个县(市、区)年内全部成立,适时召开全省基层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

  12、加强直属研究会建设。召开直属研究会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研究会规范有序运作,落实研究会会长负责制和学术年会制度,推进“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创新型”研究会建设。

  13、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以实务部门和企业等为会员发展新的增长点,全省会员总数力争比上年度增长15%。适时召开全省会员联络员工作会议,组织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督导设区市法学会举办会员学术沙龙等活动,切实把法学会建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14、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完善研究会活动、研究课题管理、青年法学人才评选等制度,推进完善与省社科规划办课题合作机制。建立信息动态和新闻宣传用稿情况通报、通讯员联络制度。组织编写《市县法学会工作规范》。

  15、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围绕“学习型、活力型、和谐型”机关建设目标,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参加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组织设区市专职副会长参加全省政法委书记培训,举办基层法学会干部业务培训班,适时赴省外调研考察、交流学习,不断提升法学会机关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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