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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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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调研宁波、舟山、台州、绍兴市法学会工作

时间:2016-03-21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3月15日至18日,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一行先后到宁波、舟山、台州、绍兴市法学会及部分县区法学会,就贯彻落实中政委〔2015〕23号文件精神,加快县(市、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法学会在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开展深入调研。

  调研期间,陆剑锋专职副会长分别与舟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徐旭,舟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邬振悦,台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黄海斌,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永定、宁波市镇海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顾国芳等领导就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就贯彻落实中政委〔2015〕23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地解决法学会工作保障和人才资源依托,以及新形势下县级法学会的职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问题达成共识。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一行到台州调研

  台州市委政法委召开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市法学会汇报了目前工作情况,参加会议的椒江、临海、天台等县(市、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探讨了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必要性、实效性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困难。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出席会议,对台州市法学会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所做的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给予肯定。希望台州市法学会在强化组织建设、提升工作绩效、注重借力研究和特色研究等方面进一步下功夫,突出围绕“县域法治”和“海洋经济法治”做文章,打造台州市法学会的学术品牌。陆剑锋副会长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文件精神,必须统一认识,增强使命感,在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建”的问题;必须强化措施,增强责任感,在行动上解决“怎么建”的问题;必须立足实际,增强主动性,在定位上解决“建了做什么”的问题。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一行到宁波调研

  陆剑锋专职副会长还深入宁波镇海区法学会开展调研。镇海区法学会扎实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聚焦热点主动开展法学研究,搭建活动平台服务法治实践,法学会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推进地方法治建设中发挥了较好作用。陆剑锋副会长认为,镇海区基础条件佳、起点高,领导高度重视,思想认识普遍到位;学会工作人员精神好、作风实,工作领域宽广、平台体系完善,善于利用优越资源,各项工作成效明显。陆剑锋副会长要求,下一步镇海区法学会要努力争当全省县(市、区)法学会工作排头兵,坚持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突出创特色、创品牌,把握禀赋、精准定位,找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利用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不断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畅通联系渠道,搭建活动平台,进一步增强法学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更好地组织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浙江省法学会联络部主任杨敏等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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