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14 来源:四川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巴中市法学会协同市司法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形成了“一员一册一机制”工作构架,不断破解农村普法工作难题,开创农村普法工作新局面。
一、乡乡设立专职法律服务员,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主力军
制定了《聘用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员的实施方案》,实现每个乡镇和每个社区聘有专职法律服务员。其主要职责是当场天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坐班从事免费法律服务,其余时间走村入户开展普法工作。法律服务员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自主聘用和管理,原则上必须具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一时难以聘请到具有此资格的,可先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部或者其他具有一定法律服务能力的人员,在一年内参加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试或考核,合格者由市司法局授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法律服务员由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业务指导、业务培训,聘用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户户发放法律服务手册,全面引导农村群众遇事找法
编印了《农村法律服务手册》。内容包括:一是农村法律常识,共300条。二是本市法律服务机构等。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仲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以及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劳动、民政、工会、妇联、残联、信访、食药监、安监等与民生相关的机关单位联系方式。三是法律服务政策。主要是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政策和公证、司法鉴定等便民服务措施以及律师收费规定等。四是《农村普法歌》等寓教于乐的内容。《手册》由市县财政专款编印,农村群众一户一册,免费使用。
三、项项逐一落实普法责任,构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新机制
制定了《进一步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是实行辖区负责,落实领导责任。《方案》明确,农村普法由乡镇党委、政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总体安排,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的人力、物力、财力,督促检查法治宣传教育的落实,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奖惩。二是进行细化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把民政部门作为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的牵头单位,乡镇民政办公室负责起草本乡镇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司法所负责业务指导。年度计划按“谁执法、谁普法”衔接落实普法主体单位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印发。辖区内的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乡镇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必须带头开展普法活动。辖区内的其它行政执法基层单位,必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三是列入法治实事,实行目标考核。争取了市委、市政府把“乡乡聘用法律服务员、农村群众一户一本《法律服务手册》和强化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纳入了年度十件实事之内,列入了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范围,上升到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盘子,为推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纵深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