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07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月29日至3月3日,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一行先后到金华、衢州、丽水、温州市法学会及部分县区法学会,就贯彻落实中政委〔2015〕23号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县(市、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法学会组织在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开展深入调研。
调研期间,陆剑锋专职副会长专程拜会了衢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江汛波,丽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政法委书记朱晨,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钱三雄等领导,并认真听取了各市法学会有关贯彻落实中政委〔2015〕23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目标规划、路径举措和主要困难的工作汇报。陆剑锋对各市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就加快县级法学会建设提出三点意见:一要统一认识,增强使命感,在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建”的问题。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需要,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同时,现有县级法学会建设和发展的成功经验,也从认识论上强化了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可行性。二要强化措施,增强责任感,在行动上解决“怎么建”的问题。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和解决好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和秘书处的设置、人财物保障、人才资源依托等关键问题。三要立足实际,增强主动性,在定位上解决“建了做什么”的问题。明确智库定位,服务中心工作;发挥人才优势,服务政法工作;注重社会实践,服务基层群众。
陆剑锋专职副会长还深入温州鹿城区法学会会员之家进行实地调研。充分肯定鹿城区在着力打造一流基层法学会所取得的成绩,认为鹿城区法学会发展目标明晰,定位准确,团队合作紧密,工作求真务实,重特色有亮点。陆剑锋专职副会长鼓励他们要继续写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实践”三篇文章;做好“服务当地党委政府、服务基层社会组织、服务本地广大会员”三项服务,认真总结第三方调处信访积案的成功经验,当好我省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典型样板。
省法学会联络部主任杨敏,研究部副调研员李先福等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