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26 来源:南通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6年南通市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在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宣传、组织建设、人才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搭建平台、增加抓手,推动法学会事业不断创新发展,着力提高法学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奋力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2016年工作的主要安排是:
一、参与立法咨询
1.与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建立沟通协商和反馈机制,发挥“第三方”优势,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地方立法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草拟和论证工作,通过调研和论证咨询,为地方立法和制度建设提供建议意见。
2.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解读法规、规章,配合开展立法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
二、组织法学研究
3.就法律实施和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学科研究会开展调查研究。
4.做好上年度法学招标课题结项工作,并汇编研究成果,服务法治实践。围绕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法治建设突出问题、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年度课题研究工作。
5.组织会员积极参加“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长三角”法治论坛以及澳门百利宫:、省法学会组织的其他学术研究活动。
6.指导、推进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开展年会活动,会同省法学会专业研究会举办大型法学研究论坛。
7.立足基层法学会工作实际,建立合作研究机制,推进形成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县(市、区)法学会、实务部门和科研院所对重大课题的研究合力。
三、服务法治南通
8.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参与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并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工作,服务依法决策。
9.建立市法学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组建法律专家咨询组,为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0.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专业性、独立性和公信力优势,指导基层法学会探索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发挥人才、智力优势,组织会员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参与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和诉讼服务等活动,着力打造我市法学会参与法治建设新品牌。
11.积极参与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平安创建和法治创建活动,发挥群团组织的引导、服务、监督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2.建立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动态分析研判机制,会同市综治办、市依治办,加强对平安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加强法治建设的建议意见,更好地服务法治实践。
四、参与法治宣传
13.配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市法学、法律专家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宣讲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实现宣讲活动全覆盖。
14. 继续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简称“双百”活动)。扩大“江海法治讲坛”讲师团队伍,实施菜单式服务,组织讲师团成员深入基层进行宣讲。与媒体深度合作,组织法学、法律专家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基层群众的学法效果。
15.会同市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并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
16.重视会员特别是团体会员的发展工作,进一步壮大法学会力量。加强对会员的管理、服务和联络工作,完善会员联络制度,扩大联络员队伍,通过季度工作例会、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沟通情况、交流工作、强化指导、做好服务。
17.年内新建两个学科研究会,并着力推进专业研究会实体化运作,不断扩大法学研究新成效。
18. 加强市、县两级法学会会员培训工作,积极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建设搭建平台,注重在各项活动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推荐人才,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推动市法学会专业研究会挂靠单位与相关院校合作建立法学、法律工作者培训基地,定期选送法学理论骨干受训,不断开阔会员视野,提升法学研究能力。
19.按照县(市、区)法学会工作评估体系,做好基层法学会评估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学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推动县级法学会在服务地方发展中进一步发挥作用。
20.加强对外交流,做好政法综治、法治和法学会工作的宣传工作,建立网上法学研究成果库,不断扩大南通市法学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