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5 来源:温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24日,洞头区法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12月24日上午,温州市洞头区法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区检察院六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第四届常务副会长黄根忠主持。黄根忠副会长代表区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王文胜当选为会长。
温州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柏林出席会议并致辞。对洞头区第四届法学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第五届法学会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凝聚共识,在推动全民法治信仰上有所作为。二要围绕中心,创新方法,为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当好智囊。要把“法治洞头、平安洞头”、“生态海洋”等作为研究重点,着力解决执法、司法、守法方面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智囊团”作用。三要面向基层,服务社会,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会员发展、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提供活动平台,注重人才培养,使法学会真正成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四要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以有“为”争有“位”。
王文胜就洞头区法学会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他指出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我区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洞头区法学会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努力把法学会工作做好。要增强创新意识、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组织和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学研究,为新时期我区司法、执法工作提供理论支持。要进一步密切同法学工作者的联系,把全区法学工作者团结起来,携手前进,开创我区法学研究的新局面。全区法学工作者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钻研,努力工作,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出谋献策,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