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11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阿克苏地区法学会沙雅县法学会联络组联合沙雅县司法局,自6月1日开始,在盖孜库木乡拉开帷幕,全面启动以“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为主题的“百名律师进乡村(社区)”法律法规宣讲活动,截止目前,已深入58个乡村、社区开展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2.3万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20余人(次),已挂法律援助牌176个乡村(社区)。
一是领导重视,全面动员。及时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全县律师开展“百名律师进乡村(社区)”法律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方案,全面动员,详细部署活动开展的形式、内容、措施、具体步骤,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宣讲计划安排表;通过具体分工,配备专职负责人员,使此次活动实施有计划、工作有目标、落实有重点,从而保障了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为使宣讲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积极采取定期宣讲和不定期宣讲相结合、“大水漫灌式”集中宣讲和“滴灌式”个别宣讲相结合、入户面对面宣讲和个别重点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展开,以解读政策汇编、问答、列举正反面典型事例为主要方式,主要宣讲了《宪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刑法》、《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文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有关维护稳定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惠民政策。利用各村委会每周一升国旗时间,开展定期宣讲;结合各乡(镇)场平时村民集中开会、学习、培训、劳动竞赛等有利时机进行不定期宣讲;利用夏忙播种除草季节,宣讲团深入田间地头、林荫小道,将宣讲活动开展到农民地头;与宣传中心、统战民宗联合,在斋月期间进行巡回宣讲,向广大群众发放《婚姻法》、《刑法》、《举案说法380问》等宣传资料,并进行现场咨询,耐心解答村民们提出的关于婚姻、遗产继承、赡养、土地承包、经济纠纷、劳务、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方面的问题,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详细解答,使宣讲活动入脑、入心、入耳。
三是群众反响强烈,成效显著。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名律师进乡村(社区)”宣讲活动,不仅充分发挥了律师的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也履行了律师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实现了全县乡村(社区)法律服务的全面覆盖。为确保此次宣讲活动不流于形式,宣讲团根据各村(社区)实际确立宣讲主题,不千篇一律、一概而论;律师使用较为朴实生动的语言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诠释给群众,达到了“一村一主题,一场宣讲消除一个问题”的目标。通过现场宣讲,现场解答,使村民们常年积累的不明白、不理解的问题得到了释然。在各乡(镇)场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律师事务所的密切配合及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党政领导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二是通过不同方式的宣讲,分类推进,使宣讲真真切切达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和目的。三是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进一步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四是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疑难问题,架起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
在宣讲过程中,一是坚持实用性,增加吸引力。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不同需求,在内容上注重实用性,兼顾特殊性,以激发群众的学法热情;二是坚持时效性,增强渗透力。在传统宣传方式和宣传渠道的基础上,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实践活动,寓法治宣传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使广大群众真实感受到法律的效果和学法的作用;三是坚持灵活性,提高影响力。因人、因事、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力。